|
常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简称市农机化局),正处级,是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市农机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四)根据国家、省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五)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机械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六)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 (七)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