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乡镇企业局,是主管全市乡镇企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乡企局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管理乡镇企业,维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市乡镇企业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
2、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协调发展乡镇企业的有关政策,拟定全市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引导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3、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组织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4、指导乡镇企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会同外经外贸部门组织协调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贸易的交流与合作。
5、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监督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村镇建设规划中的工业小区建设有关工作。
6、拟定有关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和引进、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指导乡镇企业职工的技能教育与培训;组织服务网络,为乡镇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法律服务。
7、会同财政部门管理政府拨付的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资金并实施监督。
8、承担市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挂靠本局的学会、协会等有关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