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冶煤化工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冶煤化工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引导实施。
(二)负责拟定冶煤化工行业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解决和处理企业“两个置换”中的遗留问题;做好企业的扶贫解困、社会稳定工作。
(三)负责汇集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引导推介新产品、新技术,推进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负责全市煤矿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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