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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德山经济科技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德山开发区工委)与常德市德山经济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德山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为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处级,实行党政合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方式进行运作,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德山开发区各项事务。德山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议,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探索开发区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负责全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纳入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有关规定,管理开发区进出口业务、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审核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并按规定权限审批或报批,颁发《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按规定处理开发区内的涉外事务。 (四)依法负责开发区内土地征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管理地政地籍;在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实施开发区的详细规划,审批授权范围内的有关基建项目,核发有关证书。 (五)按规定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建设、规划、房产、国有资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负责市高新技术工业园的管理工作和其他引进企业的协调管理工作。 (七)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教育、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和有关基础设施以及公共设施。 (八)管理开发区农林水、民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户籍、司法普法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老干部及群团工作。 (十)负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在开发区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