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物价局(简称市物价局),是主管价格和收费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调控措施,实现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依法组织全市工农业产品、房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分析、预测、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收费动态,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四)研究制订全市商品价格、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
(五)按照权限分工,研究制订通过价格、收费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等建设资金的具体办法;参与研究制订医疗、费改税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六)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七)负责监督管理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开展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八)负责市际间、价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
(九)指导县级价格管理职能部门开展物价工作;负责全市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