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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我市计划选派92名教师去“三区”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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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08:11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江一舟 通讯员 龚跃虎 实习生 余南兴

7月9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三区”支教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我市计划在2020-2021学年,选派支教教师92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82人,非义务教育阶段10人。

“三区”支教工作是国家一项极其重要的人才支持计划,是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派出学校原则上应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支教,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派出的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选派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支教教师必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学历证等证书,原单位为其足额缴纳了“五险一金”。

支教教师一般安排到县级以下学校连续任教,重点安排到乡镇学校、村级学校(教学点)任教。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工作量适当。支教教师应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其他业务能力。

同时,鼓励以“组团”等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实习支教的大学生、特岗教师不列入“三区”支教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继续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支教教师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三区”支教1年及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认定为“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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