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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地 集约用地——写在第20个全国“土地日”
发布日期:2010-06-21字号:[ ]

 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文浩

  大地是人类永恒的母亲。今天,在第20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我们格外深切地感念土地。把今年全国“土地日”主题确定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希望藉此表达我们对大地母亲的殷殷情怀,也希望进一步唤醒我们的土地意识,把握好形势和要求,备加珍惜土地,备加节约土地,集约利用土地。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源。人类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无不与土地息息相关。中国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3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端的农村土地改革,到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我们创造了连续多年高速增长的经济奇迹,最深刻的动因源于土地,最强大的支撑来自于土地。

  在看到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囿于粗放型经济增长的模式,我们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2009年我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60亿元,如果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的,仍然是投资拉动、规模扩张、资源高耗的粗放外延型增长模式,那么,资源和环境必将更加紧张,人地矛盾必将更加尖锐。我们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一方面,坚持保障科学发展,以土地供应政策和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坚持保护耕地红线,牢牢守住子孙后代生存发展、安邦立国的根基,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实践证明,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供给刚性约束,可以有效抑制建设用地过度扩张,促进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进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无疑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还不健全、不完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法律法规,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财税、社会保障政策等还不够协调配套,对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机制还在探索。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赋予土地管理工作更高的站位、更开阔的视野、更深刻的内涵,用新理念、新机制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使国土资源管理从单纯的数量管理走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综合管理,从单纯的资源管理走向资源、资产、资本统一的综合管理,从单纯满足需求转向供给和需求双向调节的差别化管理,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单纯依赖资源消耗拉动走向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拉动。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差别化的土地供应管理政策,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上马,切实保障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用地全程监管机制,努力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依法从严从紧管理土地,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节约集约用地是关键,严格保护耕地是硬任务。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的综合手段,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不断完善耕地保护机制,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坚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当前,要充分运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全面加强卫片执法检查,着力构建“天上看得见、网上查得实、地上管得住”的土地执法监管新格局,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违规违法的高发态势,真正开辟出一个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科学发展新天地。

  土地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千秋万代。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让我们从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做起,不断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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