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文件
常创业办发[2010]2号
常德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0年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和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常发[2008]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民创业进程,根据《常德市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发[2010]2号)的意见,现就做好2010年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07年1月1日以后在武陵区、鼎城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开办的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创业培训基地。其他县市辖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所有申报企业都不含兼并、收购和重组的企业;不包括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和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建筑、餐饮和娱乐业除外)。
1、科技创新型、示范性的企业;带项目、带专利技术在我市创办的企业;开展院企合作,其科研成果已产业化的新设立企业;
2、复员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失地和返乡创业农民、转产转业渔民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自主创业的企业;
3、符合《常德市全民创业指导目录》的企业;
4、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的企业,支持以解决当地农民就业为主的农村新兴企业,支持农民自主创办的、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
5、为我市加快产业发展步伐提供配套服务的现代服务业。
三、扶持方式及标准
创业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和定额补贴两种方式。
1、贷款贴息。凡在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20万元以上的,年上缴税收在5万元以下的,给予贷款贴息3万元;年上缴税收在5-10万元以下的,给予贷款贴息5万元;年上缴税收在10-15万元以下的,给予贷款贴息7万元;年上缴税收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给予贷款贴息10万元,申报企业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贴息期最多不超过2年。
2、定额补贴。凡以自有资金创业的,年上缴税收在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2万元;年上缴税收在5-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4万元;年上缴税收在10-1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6万元;年上缴税收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10万元。对未上缴税收但提供固定就业岗位10人以上(含10人),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2万元。对每年自主培训有创业意愿人员500人以上的创业培训基地,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5万元。
四、评审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采取公开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市级分管领导审签,然后组织公示和联合复审,最后报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申请创业资金扶持的对象向所在地县市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项目申请,并经县市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工业发展局(经发局)会同财政局按项目申报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后,由各县市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项目材料汇总上报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项目直接报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
1、2010年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
2、2010年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3、2010年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申请报告;
4、企业和创业项目的简介;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其他资料(由涉及环保、安全、卫生管理要求的行业提供);
8、相关资料:申请定额补助的项目,提供缴税凭证或职工工资花名册及参保凭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提供项目贷款合同、银行贷款进帐单、付息凭证以及缴税凭证等;
9、拟申请创业资金扶持对象认为其他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企业近年科技获奖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残疾人证、下岗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或佐证材料等)。
(三)申报要求
1、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好项目推荐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通知确定安排重点和申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要求,对拟申请创业资金扶持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做好项目的汇总上报工作。
2、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各县市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应督促工业发展局(经发局)和财政局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特别要对上报的资金证明、以及项目实施前后税收、利润等相关指标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3、所有材料均需用A4纸胶装成册,按申报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相关表格可在常德创业网、市经委网和市企业联合会网上下载。
4、申报时间:创业扶持资金申报每年集中两次,今年申报时间为4月份和10月份开始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10年5月15日和2010年11月15日。请各县市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材料汇总后上报市创业办,逾期上报补报以及材料不齐或不规范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易法钢 陈雨昕
联系电话:7152121
办公地址:原市机电局办公楼3楼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区青年南路263号)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