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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4浏览次数:字号:[ ]

常民〔2010〕22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民政局(办),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政工作的考核指导,简化考评程序,市局制订了《2010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市局将在2010年底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单位按照市局的要求,扎实工作,加强管理,争先创优,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常德,加快富民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0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标准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0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标准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年度民政工作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二、全面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按要求配备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将县市区民政部门工作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三、全面完成省、市政府“八、十”件实事中涉及民政工作的任务;

  四、福利彩票发行销量完成市局定的增长率;

  五、班子团结,廉政建设较好,凝聚力和带头作用比较强,干部职工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达标;

  七、局和直属单位没有发生中毒、火灾、疫病、人员死亡以及群伤责任事件;

  八、加强对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的指导监督,所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和各类责任事故。

  主题词:民政 考核 通知

  常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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