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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行政处罚进行重大变革
作者:孙玮怿 通讯员 王宏伟      来源:常德网      发布日期:2009-09-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行政处罚中“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一直为老百姓所关注。如何确保行政处罚既合法又合理?我市强力推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这是记者从9月3日召开的该项工作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剑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明出席会议。

  前阶段,我市以工商、质监、药监、公安、城管、卫生、交警支队等7家单位为重点,围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标准、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取得一定成效。但整体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下阶段,我市将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认真梳理行政处罚依据,细化处罚标准,及时审定公布。

  刘剑英强调,推行该项制度在维护公众利益、社会公平、法治政府的严肃性方面有重要意义。工作实施中要准确把握原则:一是过罚相当原则,要充分考虑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防止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现象;二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以处罚为最终目的,能教育的原则上不处罚,能轻罚的原则上不重罚;三是处罚标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四是公开透明原则。要认真抓好该项制度的各项环节,在梳理法律法规上下功夫,不遗漏;在细化材料标准上下功夫;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在监督考评上下功夫,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该项制度也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的一部分,要注意“只许说好、不许说差,追求所谓满意率,公示看不懂,没有任何结果的征求意见,不对称的听证,无奈的表决”等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防止工作中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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