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湖南泰格林纸常德年产45万吨高档白卡纸及5万公顷原料林基地林纸一体化项目(泰格林纸集团常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白卡纸工程选址于常德市德山开发区内,具体位置处于海德路以东,规划中的桃林路以北,沅江南侧1公里处。原料林基地主要集中在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安乡县、汉寿县、澧县、临澧县、桃源县、石门县、津市市9个县市区和涔澹、贺家山、西湖、西洞庭4个国有农场。
泰格林纸集团常德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45万吨高档白卡纸,同期建设5万公顷的原料林基地,并配套建设年产25.5万吨化学机械浆生产线一条。该项目最终产品为白卡纸,原料林基地的原木供给化学机械浆生产线,项目自制的化机浆作为白卡纸的芯层浆供给白卡纸生产线。项目辅助及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热电站,环保工程主要为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石灰石脱硫+尾部烟气增湿活化脱硫工艺和布袋除尘器除尘、120m烟囱、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设施、隔声降噪设施及厂区绿化。原木通过水路为主、陆路为辅的方式运输,水路主要借助项目的专用码头(以另行办理了环评手续)进行输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热电站锅炉烟气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主要含有SO2、NOX、烟尘等污染因子。
拟建项目投产后排放的锅炉烟气正常工况下对评价区域及各敏感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区域环境质量不会降级;项目对污水处理站主要产生臭气的装置加盖密封,并安装臭气收集装置,将臭气收集送至锅炉燃烧,不仅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小对环境的影响,还可回收热能,符合环保要求。
本项目对评价区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2)项目用水取自沅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沅江。项目所在区域沅江段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属于工业用水区。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水排入沅江后平水期和枯水期污染物均能够满足标准要求,无超标现象,对地表水环境较小;在事故状态下排放,污染物会造成沅江部分段水质超标,因此,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要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配套建设预防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避免事故情况的出现。
(3)固体废物主要为树皮、木屑、浆渣、锅炉灰渣、污泥等。树皮、木屑、浆渣及污泥等,可直接作为锅炉的燃料使用,减少污染回用热能。热电站锅炉产生的灰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拟建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值可达到相应的标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烟气采用脱硫工艺为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石灰石脱硫+尾部烟气增湿活化脱硫。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石灰石脱硫+炉后LIFAC二级脱硫工艺的技术特点是,脱硫剂高倍率循环流化、循环重复参与反应,脱硫剂与烟气的总接触时间长,反应充分,提高总脱硫效率和脱硫剂的利用率。此外,提高低钙硫比下的脱硫效率,可在消除二氧化硫污染的同时,降低二氧化碳的污染。该工艺总脱硫效率可达90%,经处理后烟气中二氧化硫可达标排放。经过烟气脱硫系统后的烟气温度约80℃,项目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具有较高的除尘效率,确保烟气排放的烟尘浓度≤50mg/Nm3,达到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第3时段火力发电锅炉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处理达标后的烟气经120m高的烟囱排放。
项目对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的主要装置厌氧处理设备、污泥存储设备等加盖密封,并安装臭气收集装置,回收的臭气经焚烧后回收热能,较少污染,确保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化机浆废水和造纸废水。由于化机浆废水的有机污染物浓度相当高,同时可生化降解性较好,非常适合于厌氧处理。因此对于化机浆高浓废水本方案拟采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IC内循环厌氧处理工艺,经过厌氧处理后,化机浆废水的污染物浓度大幅降低,在调节池内与来至白卡纸车间的造纸废水混合。经过水质水量调节后,全厂综合废水的水质已可以满足目前造纸厂普遍采用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水要求,废水经生化处理后,可溶性的COD、BOD有机污染物被大量去除,出水的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最后污水用泵提升进入超效气浮装置进行三级深度处理,通过添加PAC、PAM化学药品,大量的SS悬浮物、非可溶性的COD、BOD及部分溶解性的COD、BOD被去除。经过厌氧、生化、深度处理后,出水水质已可以满足《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标准的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树皮、木屑及浆渣等主要为纤维和木质素,属一般固废,直接作为锅炉的燃料使用,不仅减少污染,还可回用热能;热电站锅炉产生的灰渣属一般固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有机物、纤维等,属于一般固废,作为锅炉的燃料使用。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防治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选用噪声值较低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对主厂房中的集中控制室,在建筑上要考虑隔声处理;在平面布置中,将主要产噪设备和车间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方向,避免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加强厂区绿化。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位于常德市德山开发区,布局和生产内容、规模均符合《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当地区域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等。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拟建工程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其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各项污染物可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拟建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联系查阅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为2009年8月3日~14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与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官员,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朗州中路96号泰格林纸集团常德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兰小健 电话:0736-7713898
E-mail:yylanxj@163.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联系人:杨占红 电话:010-84912070
E-mail:zhanhong_yang@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8月3日~8月14日。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