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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1访问次数: 字号:[ ]


常德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常创业办发[2009]2号


常德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9年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武陵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和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民创业,根据《常德市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发[2009]20号),现就做好2009年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业资金安排重点:

       (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型、具有自主品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企业;优先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省、市人员带项目、带专利技术在我市创办的企业;优先支持新设立企业开展院企合作,走“产、学、研”发展道路,其科研成果已产业化的企业;

      (二)加快推进全民自主创业。优先支持复员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失地和返乡创业农民、转产转业渔民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自主创业;

      (三)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创业。优先支持符合《常德市全民创业指导目录》、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和充分吸纳就业人员的企业;

      (四)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化。优先支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的企业,支持以解决当地农民就业为主的农村新兴企业,支持农民自主创办的、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支持为我市加快产业发展步伐提供配套服务的现代服务业。

       二、选择扶持项目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方式确定扶持项目。

        创业发展资金项目扶持主要包括贷款贴息和定额补贴两种方式。凡以金融机构创业贷款为主投资的入选项目,由市财政按政策规定比率给予贷款贴息,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凡达到入库税收额及提供就业岗位人数的入选项目,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定额补贴。

    三、申报条件

        在常德市市区(包括武陵、德山、柳叶湖、西湖、西洞庭)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界定的且设立时间于2004年1月1日以后(以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的中小企业。

        市创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本级企业、县市区企业重点创业项目专题研究。当年曾获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本年度创业资金扶持范围。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工业发展局(经发局)和财政局提出项目申请,由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工业发展局(经发局、经贸局)和财政局按项目申报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报项目材料汇总联合报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直项目直接报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

    (二)申报材料

    (1)申请2009年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  

    (2)2009年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项目承诺函(见附件2);

    (3)2009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金融机构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环保、安全、卫生生产许可证(由涉及环保、安全、卫生管理要求的行业提供);

    (7)截止2009年8月底的企业财务报表;

    (8)市全民创业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投资的目的和意义、项目主要内容、技术创新(或经营)特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经费预算及筹措方案、申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项目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综合评价];

    (9)资金证明文件:申请定额补助的项目,提供缴税凭证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就业岗位证明;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提供项目贷款合同、项目已发生的银行贷款进帐单、付息凭证等;

    (10)企业认为其他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企业近年科技获奖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残疾人证、下岗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或佐证材料等);

      附件1、附件3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提供电子文档。

    (三)具体要求

     1、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好项目推荐上报工作。各区工业发展局(经发局)、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确定安排重点和申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要求,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做好项目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和项目要一视同仁地受理。

    2、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各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工业发展局(经发局)、财政局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特别要对上报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以及项目实施前后税收、利润等相关指标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3、本通知在市创业信息网、市经委网和市企业联合会网上公布,相关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4、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9月30日。各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工业发展局(经发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经委、市财政局,逾期上报补报以及材料不齐或不规范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联系人:

                 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易法钢 电话:7256619

                市财政局财源办                              刘丙松 电话:7236129

  

             附件2、承诺函xls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全民创业工作   项目申报     资金    通知        

  常德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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