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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08-09-04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秘书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7256316

  传真:7224097

  电子邮箱:zfb.msk@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在“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子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本单位网站,网址:www.zfb.gov.cn;

  2.本地媒体及机关政务公开橱窗。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三、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政府办秘书科;办公地址:朗州南路120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为3:00-6:00,冬季为2:30-5:30;联系电话:7256316;传真:7224097;电子邮箱:zfb.msk@163.com;邮政编码:415000。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常德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办网站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按上述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对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常德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单位监察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7256906;办公地址:朗州南路120号,常德市政府1号办公楼;邮政编码:415000),也可以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或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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